张朝慧律师现任职于上海恒衍达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期间成功办理了各类诉讼及非诉业务,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以精湛的业务水平、认真负责的精神,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擅长从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诉讼、律师见证、遗产继承、交通事故等领域。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对公司法律及公司结构治理有相当的实务经验,谙熟动拆迁法律程序及法律运作。
电话咨询:13918831109国家赔偿法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权利取得国家赔偿。
所以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赔偿应当先向检察机关提出,对检察机关决定不服或者检察机关在两个月内未答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或者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决定不服的或者复议机关在两个月内未予答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或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即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